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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墨珩喜欢的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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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珩恨自己为什么不可以不顾一切的去喜欢他。

只因为他的喜欢太深了。

二十年前的一见钟情。

二十年后依然情深入骨。

墨珩啊,墨珩,你真是这世界上最痴情的人啊。

墨珩嘲笑自己,眼角满是苦涩。

他不是同性恋,因为他除了他一人,再未对他人心动过。

墨珩想笑:那短他咀嚼着回忆无数次的往事,涌现在脑海。

那天阳光明媚,海浪拍打着沙滩。有几只海鸥在天空翱翔。

曼珠沙华在北海道的一个附属小岛上被教官训的,灰头苦脸,满身泥泞灰尘。

他看到一个男子走来――夜尘白。

他还真是漂亮。

他的蓝眸外是一圈绿色的阴影。瓷白面孔,黑色的头发。

他真的没有把星星偷了放在眼眶里么。

墨珩不顾教官的喊叫。因为他的眼睛吸住了他,无法自拔。良久他顺“你长的可真好看,你叫什么名字啊,做我媳妇好不好”

那男孩红了脸,如同天边的彩霞。墨珩,想去捏一捏。他打下了他的手。

“好不好嘛,不说就是同意了啊”

“滚”

“夜哥哥,夜哥哥,你来了。我还以为夜阿姨是在骗我呢”

墨珩转头看了看那位夜阿姨,他想钻尽沙堆里。风华最是讨厌,以为自己长的好看,全身的公主病,还叫母夜叉是夜阿姨,她除了好看,走哪点是夜阿姨了。

后来墨珩知道,他叫夜尘白,那位夜阿姨是他的妈妈,他那么好看怎么会有那么彪悍的妈妈。

后来他们或分开或一起训练。

后来,他再也没说过类似的话。

倒是那位娇蛮的公主,追着夜尘白一直追,甚是讨厌。

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墨珩觉得其实风华没有那么讨厌,她越来越像他的妈妈夜星蓝,她是风靡一时的“天绝”

那时候,墨珩是沾着叶子墨的光,才可以来这个地方训练的。不过这个光,他那时候可是一点也不想沾,后来遇见夜尘白,他觉得他真幸运可以沾这个光。

叶子墨的母亲是他的姑姑叫墨亦南。

夜尘白是他们夜家不被承认的子孙。

后来不知道怎么,夜尘白和她的妈妈成功入主叶家。

不过他还是不改他的名字,谐音叶。

后来的一切顺利非常。

他们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学习到十八岁。

他和叶子墨去英国剑桥,他和风华去西点军校。

一切那么理所应当。

只有墨珩知道。他有多想去西点。

可是他有什么名义呢?

他没有。

后来,他竟然与他渐渐淡了联系。

其实也说不上淡不淡吧。

他和他从来没有深过。

因为每次都是他墨珩先联系他夜尘白的,那么,他墨珩想尝试淡忘他的时候,他们之间的纽带自然断了。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嘴上有多鄙视风华跟个烂皮膏药似的黏着他,心里就有多渴望自己可以代替风华。

他记得风华因为他说的过分,哭过不止一次。

风华与叶子墨,夜尘白,一样大。

他比他们小三岁。

想想都搞笑,他一个十七岁的孩子,跟叶子墨一样去上大学,还是直接大二。

这就间接造成了他文化课一塌糊涂,只能走音乐,演戏,不入流的路子。

可是这又有什么呢。

这样,他可以离他们选一点啊。

他们本来就不是一路人的。他两三岁的时候父母双亡。所以他跟着他姑姑也就是叶子墨的母亲长大。

他得独立啊,怎么能一直靠着别人呢。

他得努力啊,怎么能一直被他们欺负呢。

其实也算不上欺负,可是在那时的他看来就是欺负啊。

他小,这不是一直被欺压的理由啊。

夜尘白也是,他从不帮他,真好,他喜欢的人不喜欢他,他喜欢的人脸一沉,他便吓的不敢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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