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世道多艰(1/2)
秦山南麓,青松郁翠,鸟语花香,一条蜿蜒的水泥路,盘山而入三十里,便到了一座彷如世外桃源一般美丽小村子。
一栋栋红墙绿瓦漂亮的小洋楼在山脚下错落有致的矗立着,一望而知,这个小村子虽然在深山里,却是一个富足的小村,并不是人们普遍以为的贫穷小山村。
这一天,小村中所有的人家中,却并没有一个人在家,因为大家都到了村子东头,参加桃源村小学的落成典礼。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今天是我们桃源村小学落成的日子,是我这辈子看到的,桃源村最大的喜事……”村长庞有德念着他的发言稿,声音哽咽,心情激动。
“……桃源村小学能够落成,我们应该感谢一个人,如果没有他,我们桃源村过不上如今的好日子;如果没有他,桃源村小学根本没法落成,这个人是谁啊?”说到这里,庞有德有意顿了顿,下面的村民们齐声高呼:“张强!张强!……”
庞有德道:“那我们让张强上来,给大家说几句话好不好?”
“好!”大家伙齐声说道。
父亲推了我一下,眼睛里满是骄傲:“强子,还不上台去?”
我一瘸一拐,有些艰难的走上庆典高台,接过村长手里的话筒,回头,看着头发花白的父亲、美丽温柔的妻子、满眼崇拜之色的村民们,我的思绪却飞回了十年前……
“滚,给老子滚出去,老子就当没养你这个儿子。没用的东西,老子养了你十八年了,你现在还想要回来吃老子喝老子的,门儿都没有。”
桃源村东头,一间三进泥坯瓦房里,传出一个中年男人的咆哮声,紧接着一个军绿色的行囊从大门里被人扔了出来。
这个在村里除了个别孤寡老人的住房外最为破旧的房子,便是我家,那个咆哮着的中年男人,是我的父亲。
我原本以为我这辈子再也不会回到这个村子了,我会在部队一直干下去,转士官、提干,然后结婚生子,如果有一天转业了,我也会选择另一个地方生活,再也不会回到这个充满戾气的屋子。
小时候,因为父亲赌博、酗酒,母亲经常和他吵架,然后便是被父亲打得鼻青脸肿,我不止一次看到母亲躲在厨房后面暗暗垂泪,她甚至不敢在父亲的面前哭,因为那会再次惹来一顿拳打脚踢。
终于,在我八岁那一年,母亲再也承受不了无尽的折磨,喝下了三瓶老鼠药,等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全身乌青,再也醒不过来了。
母亲走后,父亲越发变本加厉的赌博和酗酒,一旦我做出任何让他生气的事情,立刻就会对我拳打脚踢。
别人上学的时候都渴望回家,但是我却一点都不想回家,我从来不会做噩梦,因为父亲本身就是我的噩梦。
上初中我就选择了住校,至于学杂费,也都是我自己在河里摸鱼抓虾换来的。
或许因为我的年岁渐长,父亲对我的打骂收敛了一点,但是赌博依旧,酗酒依旧。
初中毕业我便辍学了,正好部队来征兵,我便去报名,那个时候,我没有什么高尚的理想,也没有什么一人入伍全家光荣的想法,我只是单纯的想去一个遥远的地方,逃离这个噩梦一般的家。
我成功了,我进入了部队,成为了一名军人。
父亲从来没有给我朔造过世界观和人生观,我就像是一张白纸……不,是黑纸,因为入伍之前,我的人生一片灰暗。
部队里,在领导和战友们的帮助下,我这张黑纸居然也被描绘成了一张还不错的图案。
我成长了,成为了一个优秀的士兵,无论是军事素质和思想觉悟,我虽然不算出类拔萃,但是都达到了优等。
领导曾经不止一次拍着我的肩膀说:“小同志,好好干,部队需要你这样的战士。”
那时候,我觉得我没有任何理由离开部队,我要将我的一生都奉献给部队,直到部队不再需要我。
但是一场意外击碎了我的梦想,在我几乎已经确定转士官名额的时候,部队驻地附近发生了一场地震。
我在地震中立功了,一等功,但是我的左腿踝关节粉碎性骨折,虽然没有截肢那么严重,但是踝关节再也不能随意弯曲,我成了一个瘸子。
领导对我说,我立了大功,可以申请提干,部队会根据我的情况帮我安排文职工作。
但是我拒绝了,我不想成为部队,成为国家的负担,即便成了一个瘸子,我也能自己养活自己。
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自己的决定,即便是现在,被父亲从家里赶出来,我也没有后悔,这个家对我来说,不过只是三间瓦房而已,没有什么好留恋的。
我甚至连一滴眼泪都没有流,只是默默捡起地上的行囊,拍了拍上面的灰尘,深一脚浅一脚的向着村部走去。
“强子啊,你来村部有啥子事情哦。”在村部值班的村长庞有德笑着问道。
桃源村的村部是一间很破旧的土房子,正常时候只有一个人在这里值班,因为房子大又缺乏人气,显得有些阴深。
我是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但是也不愿意在这样一个没有人气的地方多呆,便也笑着对村长道:“村长,您能不能给我开个证明,我需要去县城把户口转回来。”
“可以啊,强子,要不要我派个人送你去县里啊,你这腿脚怪不方便的。”村长脸上露出一丝怜悯的表情问道。
我讨厌这样的表情,我不需要怜悯,我有些倔强和赌气的口吻说道:“不用了,我自己能走,我的腿是瘸了,但是没有断。”
村长叹了口气道:“那行,你自个去吧,有什么困难记得跟叔说。你是退伍军人,又在部队上负伤了,受点照顾是应该的。”
“谢谢叔。”我道了声谢,便离开村部,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崎岖的山路,走向六十里外的县城。
我决定先去把户口迁回来,然后就在县城找个活计干干,总要先混口饭吃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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