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英雄救美(1/2)
神族第一戒律:神界众生,能抗康回,但不能杀之。此戒并非已记入典籍有据可查。这也就无怪我当了两千万年神君,却鲜有耳闻。
不过后来,我倒是记起了些始末。
在我为王第一日,司闭强迫我看的第一本典籍,就是神族戒律。戒律共有七七四十九条,我翻开第一页,空空如也,无一字,再翻一页,赫然写着:神族第二戒律。又耐着性子翻了回去。望着这页白纸,寻思着,能够位列第一的,总归是有些不同,或许此戒用的是无字神迹?我灵机一动,将当时会的各式法宝都用尽,结果,却也没变出个叉叉或圈圈来。
怪哉,莫非是我学艺不精?
正当我百思不得其解时,司至正好故意打此经过。
司至这孩子,那日新得了麒麟家小妹送的一件衣裳。麒麟这东西很是有情义,只可惜眼光不好。也不知是怎么想大,送男人的衣裳竟然用彩蓝做底,玫红做面,一看就显得司至弱智。不过,他是真弱智,穿着这身笑话在我跟前认真的路过了五次。等走到第六次时,他终于装不下去了,无心救下了那本皱巴巴的典籍。
仔细回忆起来,司至说的一段话好像是告诉我神族戒律如何制定。他掰着手指数了三条:要么是父神亲定,要么是神祇四系之王共同商定后拍板决定;再者就是突发异变,为维护四界和平,众神之间打达成的一致共识。
偏偏这一戒,与上述三个缘由都无关。
其实这些,他不说,我也知晓。好歹我也参与过几次类似的拍板会。
所以我没好气的赏了司至一记白眼,他赶紧言归正传。
于是,我又听到了以下这些内容。
康回魔力浑厚,跟神族争斗了无数次,虽然每次他都以失败告终,但神族也未捞到什么好。尤其是那次,因冰王缺位,神族被康回打得哭爹喊娘,差点就被他颠覆了整个神界,最后不知怎的,神族又胜了。莫名其妙得很,到底是司至,讲到最后他也圆不回去了。
稀里糊涂的只囔囔道:“反正就是那次之后,有了第一戒。说好听点,制定它是为了普度众生,给作恶者一个改邪归正的机会,实则是因为打不过人家,给自己找个台阶下罢了。”
说完,这东西还不忘抖了抖那身亮瞎我双眼的新衣裳,端着指点江山的气魄,语重心长的告诉我:“这就是为什么要无字记录,怕被人翻旧账。”
这跳跃性的逻辑,我还未好好接受,司启突然悄无声息的走到司至身后,挥起他的羽扇,直接将司至从窗户口扇了出去。
“王,司闭交代过:太过花哨的东西会分散您读书的注意力,为了让您静心读书,一概清除。”
我咧嘴一笑:“乖,做得好。”
神族第二戒律:异界不得通婚。此戒是父神亲手所定。传闻父神育十子,其中有一子,神赋极高,卓尔不凡,父神对他另眼相看,大有传其衣钵之心。
不想,这子在适婚年纪,却恋上了一个异物。
父神闻之,勃然大怒,不但生生拆散两人,还亲手毁了那异物。偏偏这子也是个痴情种,一时想不开,竟走火入魔,癫狂中,自毁修为,灰飞烟灭了。
白发人送黑发人,即算是父神,也免不了要伤心一场。
伤心之余,父神也不忘训责众生:凡神者,必不能与魔、妖、人相恋成婚,若有违,可诛。
神族第三戒律:弑神者必遭反噬。
这就是我为什么会那么爽快答应放过纤琼的真实原因。
遵纪守法,从来不是我的强项。所以,我何苦为了维护别人的第二条戒律,让自己命葬第三条戒律呢?
神族第四戒律:……
嗯……
“在想什么,脸上竟这般痛苦?”
此刻,我与云湛已到了西海海边的林子里。因是漏液赶路,又与纤琼费了那么多心力,我早就是体力不支。
云湛还算体贴,在林子里就地生了堆火,我们面向而坐。故,我脸上表情如何,自己看不见,他却是一目了然。
“被纤琼讥笑读书少,正难过呢。”
“所以,在拼命背典籍?”
咳咳咳,拼命,这个词,用在我身上合适吗?
七七四十九条戒律,想破脑袋,也才记起个前三,实在算不得拼命。
司闭说得对:书到用时方很少,白首方悔读书迟。
大不了,我不用就是啦。更何况,待我恢复神身,白首离我远得没有尽头,我又怎么会悔?会迟呢?
这么一想,心生宽慰,笑着说:“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你倒是记住了人族书籍中的一些妙语,说来,也不算读书少。”
说完,云湛往西海方向看了一眼:“过西海,我须敛了神力,否则,若让西海龙君察觉,免不了要被他邀去做客。如此,只怕又得耽搁一日。”
“那可不行。我现在这身体,再这么一日一日的耽搁下去,待食到穷桑果时,也成王婆那般的老妪,繁衍不了子嗣不说,只怕连个如意郎君都找不到。那我不是亏大了。”
“你……唉……算了。”
云湛不知想说什么,话到嘴边又生生咽了回去。
他站起身,灭了火,再念术,将自己变成一翩翩公子。
这装扮,倒有几分在王婆家的风格。只是,没了那时的揶揄与俏皮。
他到底还是认定我心里仍有纤琼,处处想着法子,在与我生分罢了。
哼,不劳他看破的心思,他一看一个准;真到了要猜人家心思时,他却南辕北辙,徒增伤悲。
真是个呆子!
林子距离海滩因不是很远,稍稍用力一呼吸,海洋的咸味就扑鼻而来。
但走起来,却又着实不近。
我已经走得气喘吁吁,云湛心疼不已,牵着我的手,比之开始,又放慢了些许脚步。
眼见着就要到海边时,云湛却突然站住了。我只顾埋头走路,没料到他会这般草率的停下来,撞得我两眼直冒火。
正欲破口大骂,云湛已经转身捂住我的嘴,轻声说:“我们换条路去海边。”
可惜我眼尖,已然看清了前面正在发生的事。
百米开外的海滩上,四五只外形似狼,头上长着犄角,无耳的东西正围着一个女子。
那东西,我认识,是魔方——魔君康回养的宠物。
它们魔性一般,无脑,嗜吃,且不挑,什么都吃。其中,又尤爱食神族。因食后,可提升其魔性等级。所以,经常在有神族气息的地方游荡。
看它们哈喇子流的长度,我敢肯定:那女子必是神族无疑。
“见死不救,非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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