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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金风玉露簪(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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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慕辰曾教导过我:如何做一名深爱夫君的妻子。

理论,浅而易懂;操作,也是一学就会。

为了表示我是一个好学生,我允许慕辰在我面前翘了回尾巴。她样子十足,娇媚劲全用上了,看得我直呼辣眼睛。

好在没有藏私,当真是倾囊相授。

咳咳,慕辰的教程如下:先是以雌性生灵特有的第六感嗅出情感危机;再淳淳诱导,加以试探;试探失败,就换质问;质问完了,事情仍未水落石出,立马卷起铺盖回娘家。

我浑身一哆嗦:这不就是人族女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低配版吗?也就是柳陌,心甘情愿陪她玩,所以每每都是慕辰前脚刚进娘家门,柳陌后脚就到。久而久之,这两位活了几千万岁的老不羞,没把感情玩完,反而成就了一段冥神宠妻无度的佳话。

成不成为佳话,我那傻情郎愿不愿意陪我玩,并不在我考虑范围之内。我既已认下这门亲,又有心要加以利用,自然就得把假的做真,方能不误大事。

慕辰这个虽然是低配版,功效难说,但是,这个低配也有低配的可取之处。毕竟,我堂堂神君,岂能一哭二闹三上吊?再者,这吊,也吊不死我呀。

所以,我决定先凑合着用用。刚才在他寝殿内,试探、质问都演过了,那现在就得卷起铺盖,不对,我还未嫁,哪有什么存放在这的铺盖?那……就直接卷起裙角回赤阑殿吧。

遂出了那扇门,也未再去云湛特命星辰司为我备下的客殿,而是趁着四下无人之时,伸出两个手指头,在舌面上撩起几坨口水,直接塞眼眶里。然后再以飞速跑到婢女多的廊道上,故作忧伤的露了把脸,这出“火王吃醋哭着滚回娘家”的戏码,演出部分,完美落幕。

不过,在回赤阑殿之前,我还得先去一趟昆仑山。当初承诺要送瑶华一颗东珠,她虽未说接受,但也未说不要。态度模棱两可,意志摇摆不定,是她不懂分寸,失礼在前,但我却不能因此就与她计较,也来个言而无信在后。

那岂不成了一丘之貉?

不可,我焱兮最瞧不起的就是她瑶华这朵白莲花,如何能一丘,如何能之貉?

不可!

万万不可!!

况且,即算我是真的舍不得,不想给了。那也得她瑶华亲自动动嘴皮子,说出“嫌弃这颗东珠曾被我磨过脚,谢绝我的美意”诸如此类的话来,方可作罢。

否则,我会寝食难安,再日渐消瘦,最后一命呜呼。我呜呼,就是将瑶华推上冰王后之位,让她称心如意。

那就真叫死不瞑目!

想我前前后后已经死不瞑目好几次啦,临到最末这次,怎么也得瞑目一次,方对得起我生生死死的跑回来不是。

所以,光明宫,本神君大驾光临啦。

第一次与云湛上光明宫时,我与凡人无异,想给瑶华制造点惊喜也无能为力。但今时不同往日,我神力俱在,火凤鞭护体,想来个不走寻常路,犹如动动手指头般轻而易举。

遂集中精力,念了个术,手中便凭空多出一支簪子。

此簪名为:金风玉露簪。是前任妖王后晴絮的兵器。虽称其为兵器,但它并不擅长“攻”,而善重“防”。念个术,就能让四界众生隐了行踪,神力再高的神者,都不会发觉,实在是个窃玉偷香的最佳法器。

按说,这等稀罕宝贝,没在我们神界,却落入妖族手中,确有几分可惜。但细细一想,妖界当中,狐族是个十分古老而又低调的种族,能有一两件拿得出手的宝器,又在情理之中。

只不过,低调这个东西,也得有个度,要是像晴絮这般低调到不知如何善用自家兵器,那就是死不足惜。

还记得那日在飞上银霄殿的大水泉,我第一眼看到晴絮胸口别着这支簪子时,贪念就已在心底生根发芽。

咳咳,这个贪绝不是贪它的隐身术,而是从一个爱美神女的角度,实心实意的贪恋着它的光彩夺目。

这是大实话,别说我当时并不清楚这簪子的作用,只怕纤琼也看走了眼,未曾料到剔残会对自己亲手痛杀的女人如此珍爱,宁愿将这么一个上等宝贝放在她毫无意识而又冷冰冰的尸体上给她显摆,也不愿拿去出奇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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