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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回 本书又成玄幻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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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日记》——蛟壬与我能算是君子之交么?应该是算的,毕竟我是真的君子,他也算是梁上君子,都沾的上边。从前我只觉得恶人必生恶相,凡夫俗子贪而行窃;怒遂施暴,犯过罪孽之人,必然带有淡淡恶念,能教我查知生厌。然蛟壬虽行犯禁盗宝之举,却无恶念可查。

这几年,偷子娘娘这说法在花陵都,早已被传得太过玄乎了。但凡有找不回的孩子,父母就只得将满心怨恨寄托在了“偷子娘娘”这四个字上。原本这恨意只落于虚妄处,只不过是那些痛失爱子者继续生活下去的支撑罢了。谁知如今官府一朝查实,偷子娘娘确有其人,这无疑是在花陵都丢下了一颗火种。

这些日子唐朱玲安居于麒麟阁,不曾知晓花陵捕衙门口那鸣冤鼓都换了两座。整个花陵衙门这十日里几乎没破过什么新案子,光是应付喊冤积怒的百姓就已耗去了所有精力。

半个月前李进和唐朱玲便彻查过一次孩童失踪的人数,单是录入卷宗的就不下百人。刘府被查封后,捕快彻查全院也再没发现其他密室,故而所救回者,仅有密室中的二十名孩童。像王嫂家那样找回孩子的人家自然喜不自胜,可对其他苦主来说,那剩余八十人的下落便成了心头插着的一把刀。

不仅是城外西十里的百姓,就连昌亭、江月两县都有苦主赶来。捕衙正门长街上不论日夜皆有人跪街喊冤,有的求花陵知府再加严刑拷问,务必追问出自家丢失孩童的下落;有的人骨肉分离已久,自知寻回无望,竟而当街布写血书,只求将主犯酷刑处死,为子报仇。

偏偏刘善在被捕之前遭重手所袭击,据说当时燕君胧赶到时,他已是血流如注,自被抬回捕衙后,知府寻城内名医救了三天,仍是死不透醒不来,想要从他口中追问出其他八十个孩子的下落,真不知要拖到何年何月。

世间罪犯又不是人人都像夜盗那样,懂得体谅捕快的辛苦,当花陵捕快们疲于应付那些喊冤百姓时,其他的窃贼、强盗、骗子、奸商、江湖宵小也不会闲着,该犯的案子一桩没省。既要安抚偷子娘娘案中的苦主,又不能懈于其他案子,还得暗中提防花盟会有什么动作。就这样,花陵知府撑了十多日,终究是疲于应付,只得想出了这个“祸水东引”的法子,借着“案情重大”的说法,将这一串烫手山芋塞给了上官。

果然,获悉四名犯人将被押去洳陵都,挤在花陵捕衙门口的苦主们蜂拥跟上了车队。有苦大仇深者,背上还卷着竹席包裹,准备一路跟去洳陵继续鸣冤;但更多人跟来只为了亲眼看一看,究竟是什么人如此丧尽天良,害得他们亲子分离罢了。

回想着这十天来打探到的消息,蛟壬既没有义愤填膺,也没有多余的同情:“到底是陈汉的法律太严格,还是花陵都的民风太好?这种人渣押在街上,一个扔东西的都没有。文明到有些过头了吧?怪不得小楚这家伙会选择这里定居。”

他得出的,仅仅是这个结论而已。

是的,对于身为夜盗的他而言,不论偷子娘娘犯下的罪行有多么残忍那都与他无关,若非好友楚麟牵涉在内,恐怕蛟壬与刘府之间永远都是井水不犯河水。如果楚麟开始继续追查那八十个孩子的下落,他自然不介意搭一把手,但是现在,蛟壬有更感兴趣的事情。

囚车队艰难地在人流中开辟着前路,大街上仍是人声鼎沸,几乎每个人的目光都死盯在那些犯人身上。躲在巷子中的蛟壬几乎不需要用太多障眼法,只是大大方方地脱下旧黑袍,露出了里头那套乌黑发亮的皮甲来。带上手套护掌,翻起那顶兜帽,转眼间,蓬莱游侠蛟壬已在光天化日之下摇身一变,成了横行花陵的夜盗。

“脱下来还是热,我靠,里头的衣服都闷湿了。”看着那件脱下来的黑袍,蛟壬嘟囔着抱怨着:“花陵都不是四季如春的么?刚到六月就这么热,入了夏可怎么办?看来要翻这个燕君胧的底牌,还得抓紧时间,等真到了七八月,影甲就算能遮住我的身体,也遮不住我的汗味儿。像燕君胧这种高手,光是味道也算大破绽了。”

他的身形忽然化作一片黑雾,融入了巷口板车下的一片阴影中。随着囚车车队逐渐靠近,有不少围观的百姓被挤入巷口,化作片影的蛟壬看准时机,从板车下渗透而出,借着围观者们的人影不断移动着,最终融入了那座大囚车的车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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