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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鹿特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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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年六月二十日,莫里斯房间,他正坐在椅子上喝着茶,这十多天来他和安娜一起去城中的公园划船钓鱼,一起在城中散步,聊着最近的奇闻异事和人生,渐渐地他们的关系逐渐深厚,彼此也有了更多的了解。

然而,这样闲适的生活并没有让莫里斯的心情有多大的改变,他时常一个人叼着烟斗站在码头旁望着眼前的奔涌的大海,时而叹叹气,时常摸摸下巴,在外人看来,这似乎是他在思考哲学,或者落魄不得志,然而这其实上是莫里斯在思考这场战争。

为什么第二军团和第四军团整整六万大军,清一色的新式燧发枪,他们的素质可比自己手下的杂牌军好的不是一星半点,可在西班牙人面前,他们却和一块白面包一样,一撕就碎,他们拿的是燧发枪,不是烧火棍,为什么会这么不堪一击,他们虽然遭遇了伏击,可只要将领能够冷静下来,即使打不败西班牙人,平安撤退倒是没有问题,弗里奇贪功冒进,确实是一个蠢货,可弗雷德里克身经百战,他不会连这点都不知道,这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

我明白了,原来我一直都没有发现军队问题的根本所在,决定战争胜负的不是一两件新式武器,而是人,具体说来就是纪律,纪律是一支军队的灵魂,

古代的军队为什么往往在伤亡率超过15%就会崩溃,就是因为缺乏纪律,封建军队主要特点是兵为将有,士兵是将领的私人财产。士兵基本是农奴,家奴,部曲,对将领是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他们效忠于君主,而不是国家,他们没有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概念。

而近代军队不仅要有先进的武器,还要有敢于顶着敌军密集火力走到离敌人三十米才装弹射击的勇气,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严酷的执行军纪,让士兵们畏惧军纪更甚于畏惧敌人的子弹,让士兵彻底对死亡麻木,才能让他们适应线列战术和墙式冲锋,自己从前一直将注意力放在武器和战术上面,现在才发现问题的根本所在。

要彻底解决问题,除了采用严酷的军纪条例和棍棒,还需要改革兵役制度,雇佣军是没有纪律性的,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纪律涣散,而且由于国籍的不同,他们对于所雇佣他们的国家毫无忠诚度可言,他们没有民族主义,没有对于国家的认同,只有金钱才能让他们服从,所以实行征兵制是不可避免。

随着年龄的增长,莫里斯发现,要实行义务兵役制,除了需要得到议会的支持,还需要陆军部决策层的配合,否则自己将独木难支,自己是要彻底改变荷兰军队,而不是走到哪里,改革到哪里,那样的话,等到自己百年之后,荷兰又会重新先入全面挨打的情况。

可他纵观荷兰军队的决策层,一股落差感油然而生,海军的决策层倒是人才辈出,在总司令罗伊斯的调教下,海军作战灵活,纪律严明,在火力的配备和运用上也和西班牙人不相上下,再加上海军并不以门第作为选拔军官的标准,无论你是平民还是贵族,只要你有才能,就可以得到适合自己的岗位,所以和陆军这帮衣衫不整,纪律涣散的家伙相比,海军不仅衣着整洁,待遇丰厚,而且骁勇善战,战力强盛。

再回过头来看陆军,陆军决策层的位子大都为年龄较大的将领占据,他们保守固执,拒绝一切有利于提高陆军战斗力的改革方案,而富有进取和革新精神的军官却大都位居下层,整个陆军正处于青黄不接之时。

就算自己能够有机会掌握陆军,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可如果没有足够的将领支持自己的话,自己便会孤掌难鸣,不但方案难以实行,而且就算方案强制实行,可自己不可能永远在陆军部的位子上待着,难保在自己卸任之后,自己的改革成果不会被全盘推翻。

所以要实行大刀阔斧的军事改革,必须有大量支持和忠于自己的人才。

可荷兰在历史上海军名将辈出,可陆军的名将除了莫里斯自己和他还未出世的老弟腓特烈亨利之外,几乎找不到一个,这可该如何是好?

我就不信了,我堂堂荷兰,岂无人才,莫里斯恨恨说道

他闭上了眼,只觉心情烦闷,他不知该如何排解,只好叫上安娜,换上便装,戴上了假胡子,别了一把燧发手枪,腰佩狮心王理查之剑,骑上心爱的阿拉伯马,向城外的森林奔去,即使是打猎,天生的缺乏安全感使得莫里斯也不敢大意。

下午一点,莫里斯到达了城外的森林,他拔出了燧发手枪,填装好了弹药,骑着马搜寻着猎物的踪迹,他等了好久,却连个毛都没看到,这让他有些焦急,不觉心中愈加烦恼,自己在鹿特丹待了这么多天,整天清闲度日,骨头都要软了,是时候好好放松了,可怎么一个猎物都没有,真是不科学。

等了半好天,他拿起随身携带的玻璃水瓶喝了一口,揉了揉眼睛,转身对安娜说道

“亲爱的,你在这里等我,如果三个小时之后,我还没有出来,再进来”

“好,你自己小心点”安娜点了点头,目送着莫里斯向森林中飞奔而去,只觉有些不安,她翻身下马,蹲在地上望了一眼地面,只见西侧出现了一个法国阿尔登马的马蹄印,不禁大惊失色,她连忙翻身上马,向军营飞奔而去。

莫里斯独自冲入了森林中,树林中透着寂静,抬头仰望,阳光正透过树叶间的林荫照射下来,像繁星在空中闪烁,有些刺眼,却十分晶莹美丽,透着不可捉摸的静谧。照射下来的光影,若隐若现的左右悠扬地晃着,那躲在灌木后野兔,用胆怯的眼神张望着四周。

“太好了,今天的晚饭就是你了,你这短耳朵的家伙”莫里斯见了野兔,顿时心情大好,终于找到了,也不枉我一番辛苦,他微笑着举起了燧发火枪,扣动了扳机。

弹丸飞出了枪口,传来一声的枪响,躲在灌木后的野兔急忙向森林深处跑去。

“没打中,可恶,难不成我带了兵之后连枪都不会用了,我就不信了”没打中,开玩笑吧,今天怎么这么倒霉,打个兔子都打不中,莫里斯气得直骂娘。

莫里斯挥起了马鞭,抽打着马,对野兔紧追不舍,不觉间迷了路,远处尘土飞扬,不时传来急促的马蹄声,几只正在城外湖边喝水的水鸟突然腾空而起,打破了午后的寂静,这一切使寂静的森林顿时多了几分令人不安的气息,但此时的莫里斯的注意力全在野兔上,把这抛到了九霄云外。

他填装好了弹药,瞄准了正在飞奔中的野兔,又是一枪,却只打中了兔子的耳朵,也许是耳朵的缘故,兔子的速度变慢了下来,莫里斯见状便接着填装弹药,随时准备了解兔子的生命。

“最后一枪”莫里斯举起了燧发手枪,扣动了扳机。

“砰,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响,飞驰的弹丸击中了野兔,然而莫里斯只觉有些心悸,自己只看了一枪,怎么会有两声枪响,他警觉地按住了狮心王理查之剑的剑柄,环视着四周,不好,有人。

这时只见一匹阿尔登马向莫里斯飞奔而来,莫里斯定睛一看,马上坐着一个身穿棕色布衣,长着栗色头发少年拥有仿佛精雕细琢般的脸庞,英挺、秀美的鼻子和樱花般的唇色。他嘴唇的弧角相当完美,似乎随时都带着笑容。这种微笑,似乎能让阳光猛地从云层里拨开阴暗,一下子就照射进来,温和而又自若,然而他琥珀色的眼睛中却多了一丝杀气。

他望了一眼莫里斯,便举起了马刀,向莫里斯直冲而来。

“有刺客”莫里斯吓得脸色苍白,见来者不善,便急忙策动马匹,闪过他的刀锋,向来时的方向跑去。

男孩见莫里斯想要逃跑,便将马刀收回牛皮刀鞘,从腰间取出一把带有延长护手的德意志焰形剑,策动马匹对莫里斯紧追不舍。

“可恶,让你尝尝这个”莫里斯眼见男孩并不罢休,恼羞成怒,暗中将燧发手枪填装好弹药,回身就是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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