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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书包”换宝马(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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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城正是秋高气爽的好时节,阳光灿烂,气温宜人。

听说大唐国主李渊送给皇帝李思一匹宝马,名曰:拳毛騧(gua第一声)。

这个时代没有不爱马的人,何况宝马也不是烂大街的东西,所以大家都想着进宫去看看这稀罕物。

李孝诚和李存孝两人更是跃跃欲试,吃过午饭等不及的就直奔皇宫,李孝诚甚至想着怎么才能把这匹宝马“骗”到手。

进入皇宫后先到养心殿向李思请安问好,想着也去给皇祖母请个安,却被李思拦下了,看来这位慈祥的老太太身体是越发的不好了。

李孝诚还是沉得住气的,但是李存孝的眼睛却滴溜溜的转个不停

李思一见就知道这俩小子是为何而来,因为他俩不是第一个,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个。

就连被李思评价说每逢大事有静气的李靖,都早早进宫想先来个一睹为快,可见宝马在这个时代是多么具有吸引力。

李思也没让两人多等,吩咐太监去马厩牵来拳毛騧,让他俩看个够,试骑也无妨。

李孝诚还好,只是觉得这马很是神骏,黄皮黑嘴,身布连环旋毛,通体没有一根杂毛,但是他想的却是如果通体一个颜色就更好了,现在这个样子看着总是感觉不那么完美。

这就是一个臭屌丝的矫情了,想要好的,还得漂亮的,估计也就赤兔那种浑身“骚红如血”的宝马才能入他的法眼。

李存孝却是简单的多,只要是好马他就喜欢,他是一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

二话不说,李存孝翻身上马就在养心殿前广场上跑起马来。

说实话,这是很不合规矩的,甚至杀头都不为过,但是李存孝才十一岁的年纪,自然也就没有人与他计较了,何况这还是皇帝李思默许的。

李存孝坐上马背就不想再下来,后来还是李孝诚把他给硬拉了下来,他才算是没再继续“耍驴”。

不管李存孝怎么求要,李思也就是笑笑,并没有多说什么,更没有要赠马于他的意思。

没办法,“僧多粥少”,他李存孝又不是独苗,比他更优秀的李靖不是也只能干看着吗。

李孝诚却是没有试骑拳毛騧,这倒是让李思有些感到意外。

可是在晚饭时他才知道,这小子所谋甚大,只试乘根本就满足不了他,他是想要把拳毛騧牵回家慢慢骑。

李孝诚也知道李思的难处,所以他并没有想要空手套白狼的意思,而是说愿意拿东西跟李思换。

李思虽然好奇,但还是给他打了个预防针,说道“只是吃食我是不跟你换的。”

李孝诚说一定是利国利民的好东西,但是需要时间准备,并要求李思答应到时不许赖账,两人最后甚至来个“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呵呵,李孝诚没敢跟老头玩儿击掌发誓那一套,那不符合一个十二岁男孩的行为准则。

其实在看到拳毛騧的时候李孝诚就在心里算计着,到底用什么东西才能把匹宝马换到手,于是就有了上面发生的那一幕。

回到王府自己院子的时候已经天黑,想着也不差这一天,李孝诚也就没急着马上付诸行动,至于李存孝会不会急得睡不着觉,他就不管了,反正一晚上睡不好也困不死。

第二天起了个大早,李孝诚特意让人去取一块已经加工好了的羊皮,然后让晴雯把羊皮用针线缝制成一个大口袋形状,口袋上穿一根皮筋儿,就当作拉锁的用途了,至于到时其他人有没有什么改进他就不管了,他只是提供一个概念而已。

做好口袋以后再让晴雯在口袋一面上用结实些的粗布条缝上两条背带,这也就算是简易版的双肩书包了。

这个时代人们大多是用单肩包,或者是背箩筐,这种双肩书包一经出现,会给人民的日常生活工作带来不小的改变,李孝诚还可以让人略做改动,充当行军包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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